9月29日上午,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松原、市辽源、以及公主岭三市的法院,对五个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,共有2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,刑期从一年十个月到十二年不等。本次宣判重点打击了包括跟踪滋扰、威胁恐吓和敲诈勒索在内的“软暴力”犯罪,以及操纵未成年人违法行为、侵害其权利的黑恶势力和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,彰显了对黑恶犯罪从早到小、坚决根除的决心。
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高某某恶势力组织案中,被告人高某某等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,运用威胁、恐吓等手段,有组织地实施了十余起寻衅滋事和强迫交易的犯罪,严重侵犯了群众的安全,造成心理恐慌,扰乱社会及经济秩序,最终多名被告人依法受到惩处。
在辽源市龙山区法院受理的周某某恶势力组织案中,从2022年至2024年,被告人周某某等人通过打架斗殴和暴力恐吓他人来提升所谓的“社会威望”,实施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,导致多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,其中周某某被判处九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谭某某恶势力组织案涉及2016至2019年间,被告谭某某以开设赌场为目的,纠集多人进行赌博并对赌客高利放贷,使用拘禁和持械暴力方式追讨赌债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,谭某某被判处九年的有期徒刑。
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吉林法院积极反应并迅速采取行动,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。未来,吉林法院将继续深入打击黑恶犯罪,密切关注新动向,重点打击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黑恶势力违法行为,同时推进打击与整治措施,切实改善社会治安,保障群众的安居乐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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